据新华社消息,中美两国19日在华盛顿就双边经贸磋商发表联合声明。
双方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,同意加强合作。中方将推进包括《专利法》在内的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。
我国的专利制度自建立以来发挥了巨大作用,但也存在不少弊端,造成资源浪费、打击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信心、专利权被滥用形成垄断、劣币驱逐良币等不良后果。当前种种弊端实际上是专利契约失衡导致的一种囚徒困境,只有回到双方权利义务均衡的前提下,对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实行差别性保护、采用强化实用新型专利评价制度、规制滥诉保护公众利益等办法,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弊端。
我国于1984年3月12日通过第一部《专利法》,建立了中国专利制度,30多年来,专利数量增长迅速。从专利申请总量上看,截至2016年5月底,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发明专利678.4万件,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(WIP0)于2016年1月公布的2015年度《世界知识产权指标》报告显示,2014年全球近约1/3发明专利申请来自中国,已经超过随后美日两国发明专利申请总量之和。
30年间我国专利从无到有,一跃成为世界第一专利大国,专利制度确实发挥了巨大作用。
辉煌的成绩之下,我国的专利现状也存在不如人意之处。
首先是专利技术含量低,我国申请人的发明专利授权率比较低,国内申请人的授权率不到25?与之对应的是,国外申请人的授权率达到了50.8?授权专利中,发明专利的比重低占有率不足18.9?这些数据都说明我国技术远远落后于美日等国。
其次是在实用新型专利方面,我国申请人的申请量“畸高”,占有率几乎达到了99?几乎沦为一种为国内申请人专设的制度。
第三是专利保护不足,由于专利权人难以证明损失,被诉方不愿意配合提供证据,法院极少主动调查取证,而法官酌定判赔金额较低,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所有已公开的专利权案件判决书统计结果,我国专利权案件的平均判赔额只有8万元。区区8万元根本不足以补偿专利权人的损失,既不足以起到威慑侵权人的作用,也无法规范行业秩序。
在目前世界第一的专利数量的背景下,上述数据意味着公众对所谓“垃圾专利”“问题专利”“专利滥用”等问题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,有识者直指现行专利法存在种种弊端,将造成种种不良后果:
首先,造成社会资源浪费。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过程相当繁复,成本极高,一件技术性不高的专利,社会对专利权人都没有太大的作用,而为了防止其对公众合法权利的影响,公众不得不花费资源对其“监控”,或通过冗长的“专利无效”程序来“免除自身注意义务”,这实际是一种巨大的浪费。
第二,打击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信心。由于社会公众对经过授权的专利抱有信任感,并据此行
使权力或者承受义务。一旦因专利被无效,据以行使的权力或者承受的义务失去了凭据,或打赢了侵权诉讼仍旧不能维护专利权人利益,则必然降低公众对专利制度的信心。
第三,专利权被滥用而形成垄断。过多的专利申请和低技术劣质专利,容易被专利权人恶意运用,如发出警告函、提起侵权诉讼,制造种种壁垒陷阱,破坏被诉企业的正常运营,导致被诉企业在金钱或者信誉上遭受损失。同时,低技术专利的泛滥必然增加第三人的监视成本,阻碍市场竞争,影响社会公平。
第四,劣币驱逐良币(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)。在发明专利的含金量往往大于实用新型专利,但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要求较低、更易获得授权、保护力度却与发明专利相当的事实前提下,对申请人而言,申请发明专利是不“经济”的。好的技术研发需要投入更大成本,公开好的技术要承担更大风险,而获得利益却相当。在劣币驱逐良币的机制下,实用新型专利必然成为专利申请的首选,坐视弊端存在而不进行变革,实用新型专利制度将可能淘汰发明专利制度。
从权利角度观察,较低创造性的实用新型专利贡献较低,实不应获得与发明程度相当的法律保护;但依我国2008年修正的《专利法》第65条的规定,两者在有效期间内的保护力度却是一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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